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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四大难,怎么破?
    在8月15日召开的“2016第二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指出了目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发展中遇到的四大难题:项目规范实施难、健全配套政策难、社会资本退出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难,并表达了要用“洪荒之力”积极破解的决心,引起广泛关注

   

    财政部将尽快推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着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了推动PPP规范健康发展,还将坚决制止通过回购协议、保底承诺等方式变相融资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中国发展快、势头猛,有人为之欣喜,也有人为之担忧。

  “我们在看到PPP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2016第二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给这项意义深远的改革进行了阶段性的概括。

  史耀斌说,PPP改革目前仍面临着观念转变不到位、政策衔接不配套、机构能力不足、信息公开透明要加强、民营资本参与率不高、部分项目实施不规范等挑战和客观现状。

  显然,从财政部高层来看,其对PPP目前的发展和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有着清晰的认识和思路。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更是明确指出了目前PPP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

  这些难点包括:项目规范实施难、健全配套政策难、社会资本退出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难。

  难点很多,怎么破?

  项目规范实施难

  ——加强线上监管,强化示范项目督导,建立外部绩效考核体系等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为尽快上项目,通过虚假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基础设施融资,或者通过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借PPP之名,行变相融资之实。这种现象既会影响PPP规范推广,也可能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借本次论坛之机,财政部再一次对“明股实债”等变相融资方式明确说“不”。

  “规范与发展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下一阶段,我们要将规范与发展一同谋划,推动PPP事业在‘阳关大道’上不断前进。”孙晓霞明确表示。

  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明确要求,推广运用PPP,绝不能再走“先发展再治理、先发展再规范”的老路;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要求“不忘初心”,在将PPP蛋糕做大的同时,不要忘记“做优”的根本。

  为解决项目规范实施之中的诸多难点,财政部提出多了多项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用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为合作各方提供大数据服务;提高项目全生命周期线上监管能力,防范政府变相举债和过度承诺行为;强化示范项目规范性督导;加大项目信息披露力度;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和手段;设立国家咨询服务机构库和专家库;建立外部绩效跟踪考核体系等。

  此外,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量身打造适应PPP需要的配套政策。同时,也要研究加大以奖代补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国PPP基金加快投资,为更多的规范PPP项目提供支持。

  在项目管理方面,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挥前两批“中央财政示范项目”在“打样板、树标杆”方面引领作用的同时,将尽快推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着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此外,为了推动PPP规范健康发展,还将坚决制止通过回购协议、保底承诺等方式变相融资。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郑建新在发言中介绍,湖南省将PPP项目与地方债务进行统筹考虑,通过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方式做到对债务心中有数,对风险严格把控,取得了良好效果。

  同时,他还提议各市县以上政府尽快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对于没有纳入债务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付费类项目一律不进行推广。

  健全配套政策难

  ———配合做好PPP立法,加快出台PPP财政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PPP立法作为打消各方疑虑、保障各方权益的关键举措一直都备受各界关注。

  在本次论坛上,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坦言,从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各方反映的情况看,PPP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配套政策是否健全密切相关。目前,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亟须进一步完善。然而,这些政策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短期内出台存在一定难度。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际上已有较为成熟的PPP立法经验,国内推广PPP的实践,也为立法提供了现实素材。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PPP领域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健全配套政策之“难”,自2013年以来,财政部在立足国情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已经初步建立了“法律+政策+指引合同标准”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在这次论坛上,财政部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PPP立法工作,强化顶层制度规则的统领作用,商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土地、税收、融资、价格等瓶颈问题,加快出台PPP财政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制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一个全国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PPP大市场。

  社会资本退出难

  ———密切关注该领域规范化、制度化安排

  有关社会资本的退出问题虽然一直未有官方表态,但相关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密切关注。

  “在与社会资本的谈判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侧重准入保障,对社会资本的市场化退出,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安排,导致社会资本退出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与国际相比,资产证券化产品在PPP项目上的运用也不够,社会资本难以运用金融创新工具实现退出,影响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孙晓霞在发言中专门讲到了对该问题的关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总裁钱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已经在半年前就对社会资本市场化退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已有了初步的构想和安排。

  钱琎表示,设计出一套完善的社会资本市场化退出机制,对于更好吸引不同类型的社会投资者进入PPP领域非常重要。

  他预计,未来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的PPP相关资产项目将具有相当可观的市场容量。由此,他建议,国家应该及早将PPP项目相关的退出机制进行科学设计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无疑也是给社会资本进入PPP领域吃了一颗“定心丸”。

  人才队伍建设难

  ———真正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人员亟待培养

  记者从本次论坛上了解到,PPP在推进过程中也遭遇了人才短缺的尴尬。

  一些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机构缺乏真正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人员,缺乏PPP项目运作经验,操作能力相对不足,在项目谈判的过程中,甚至难以与社会资本对话。PPP项目开展绩效考核,需要对项目产出和成本“精打细算”,但目前缺少既熟悉行业标准和成本核算,又具备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可见,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是PPP发展的瓶颈问题。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PPP咨询事业部副主任田丽凤建议,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机构应提高治理能力、掌握PPP项目推进流程和各阶段工作要点、建立健全PPP项目监控管理工作体系和第三方机构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等;第三方机构应提升自身咨询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提升综合专业能力,仅掌握部分领域的专业技能仍难以胜任咨询责任,应重点打造能够综合运用投融资、公司治理、技术、财务、法务、项目管理、招商、基本建设程序等全方位知识技能的复合型团队;社会投资者应提升自身在管理效率挖潜、经营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从而实现PPP项目真正的物有所值、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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