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提高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今年以来,我省选取6个县开展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目前,已下达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资金3600万元。
我省确定的6个试点县是:兰考、长垣、新蔡、郸城、新野、泌阳。根据有关指导意见,计划通过三年试点,争取试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县域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基本建立,不再发生农作物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
据介绍,省财政每年将安排3600万元专项试点资金,每个试点县补助600万元,试点县财政配套100万元至2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收储设备购置。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每年支持每个试点县不少于1000万元。
省财政厅细化了试点县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试点县如果出现未能实现试点目标等情况,将被扣减试点资金或终止试点资格并收回资金。(记者 宋敏)
省财政3600万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9月1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提高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今年以来,我省选取6个县开展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目前,已下达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资金3600万元。
我省确定的6个试点县是:兰考、长垣、新蔡、郸城、新野、泌阳。根据有关指导意见,计划通过三年试点,争取试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县域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基本建立,不再发生农作物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
据介绍,省财政每年将安排3600万元专项试点资金,每个试点县补助600万元,试点县财政配套100万元至2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收储设备购置。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每年支持每个试点县不少于1000万元。
省财政厅细化了试点县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试点县如果出现未能实现试点目标等情况,将被扣减试点资金或终止试点资格并收回资金。(记者 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