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PPP(公私合作模式)进入空前发展模式,从财政部财科所所长位子上退下来的贾康似乎更忙了,作为中国财政学会PPP专委会会长,他和他的团队为各省PPP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技术咨询。
在安徽首届PPP高峰论坛现场,贾康接受了媒体专访,对于当前的PPP正面效应及其其所关联的混合所有制等问题,贾康认为,在城镇化加速和地方政府背负巨额债务的双重背景下,积极推进PPP模式将是各级地方政府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必然选择。
PPP要允许长周期谈判
《中国经营报》:从去年开始,PPP在全国范围兴起,由此出现的规模大、签约低现象也让社会上出现了PPP上热下冷的说法,你认为当前阶段的PPP发展是否已经不理性?
贾康:不是每个PPP项目都能做成,但也不能说很多没有做成,这是个动态的过程,现在社会上1.6万亿的投资意向还在上升,我们也能体会到企业家在商言商的考虑,一般企业会关注这个领域,但是不到一定的火候,他们也不会有实际动作。
当下的PPP不是一哄而上,需要政策给予指导,需要专业人士给出意见,筛选可能的项目,然后和政府达成一定共识以后,再进入一个个项目的实际谈判中。这个过程很漫长,因此PPP项目要允许有一个比较长期的谈判周期,比如说2~3年这都是一个很正常的时间周期,此前签约的中信和汕头合作PPP项目,前期谈判就长达3年,然后才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目前来看,我国的PPP还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不能简单以签约率来判断是否成功,更不能简单说就是上热下冷。
此外,说上热下冷也有一个积极方面,就是能够督促政府方面做一些事情,加快政策出台的速度,现在发改委、财政部也出台了很多的文件、指南、管理办法等,下一步是要在一些行业尽快建立一些试点项目,结合国际和本土的经验及利弊得失,为大范围推广积累经验。
《中国经营报》:今年以来,财政数字一直不好看,在稳增长的概念之下,PPP对积极财政政策落地有何释放作用?
贾康:我认为应该把PPP理解为伟大的制度供给的创新。配合宏观调控的要求,来更好地实现稳增长、调结构,这是我们值得追求的正面效应。
当然要实现这些,我们面临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现在虽然出台了很多的红头文件,但是从文件上升到法治还有一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坐等法律上升到成熟形式,只能以现有法规指引,积极探索和创新,一方面要积极,另一方面要审慎。
借鉴已经有的很多案例启示,把现实需要的PPP项目,形成一个政府和非政府精诚合作的基本框架,这个大潮流我现在感觉方兴未艾,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和企业家们的共识还不够,需要从各个细节上做工作,然后形成有效对接。
符合条件的国企也是社会资本
《中国经营报》:当前对PPP的研究很多,作为研究者如何看待PPP的正面效应及其所关联的混合所有制等机制创新?
贾康:过去我们把PPP直译为公司合作伙伴关系,现在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我觉得现在的意义更符合中国实际,因为中国现在风生水起的PPP中,不仅有非公的私有企业参与,还包括政府等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各地PPP的项目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主要还是在一些公共工程,公共服务、硬件支撑等有效供给项目,它的特点是把过去只有政府才能做的事情,变成政府和非政府主体一 国有企业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各地PPP的项目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主要还是在一些公共工程,公共服务、硬件支撑等有效供给项目,它的特点是把过去只有政府才能做的事情,变成政府和非政府主体一起共赢式的合作。实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作为政府方来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出政绩,这是堂堂正正的决策。政府的考虑就是如何通过PPP项目,贯彻各个地方政府、决策集团以最终确定区域发展战略。另一方面,作为企业来说,在商言商,企业要找到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要形成和政府的合作伙伴关系,需要企业从PPP中发现投资回报,形成这种伙伴关系,还需要一些专业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介入。双方要依托这种合作关系,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双赢或多赢的局面。
因此,目前来看,PPP仍然是一个敞口的概念。在这样一个PPP发展过程中,作为一个研究者,我认为应该把PPP看作一个制度供给的伟大创新。
PPP机制实现1+1+1大于3
《中国经营报》:在具体的正面效应上,PPP不仅是治理模式的创新,从全局看更需要地方政府发挥正面效应,你认为如何发挥其效应?
贾康:PPP的机制创新,对于政府方面来说就是要尊重市场,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之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目前需要找一个新的机制,我认为就是PPP模式,通过和政府合作,民间资本开始在一些项目上唱主角,以民资为主的模式把建设过程变成了现实。
伴随着中国城镇化和老龄化的步伐,未来几十年中国进入老龄社会的压力很大,资料显示,到2030~2033年,伴随城镇化、老龄化所需要的投入将是现在政府要面临的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挑战。把城镇化、老龄化放在一起更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只有用PPP的机制创新,政府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
其次,政府履职,是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谋利益。围绕老百姓对幸福向往的一系列问题来看,要形成问题导向。过去政府单打独斗动不动就超预算,两个亿能干成的事最好搞成三个亿,四个亿,政府效率低下,项目质量不能得到保证。有的还没有交付使用,就已经毛病百出。有的则是竣工交付使用之后,运营和服务不能让老百姓满意。
对于这些问题,现在通过PPP的机制把政府之外的企业、专业机构拉进来,通过这些参与方的公建,让老百姓满意,提供有效供给,最终实现1+1+1大于3的机制。未来,如果我们把PPP机制更多的应用到中国更大市场上,甚至走出去,实现园区、物流中心、基础设施项目的对接,那么就会形成我们和世界其他经济体和平互动,一起发展。
《中国经营报》:虽然PPP机制很好,但是目前阶段一些企业,特别是国企面临着过几年企业领导者就会换届的问题,对未来企业总有各种担忧,从政策上如何打消人们的顾虑?
贾康:事实上,PPP给一批企业提供了一个过去想都想不到的舞台,我们看到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台北101PPP的项目,这样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地标式的101大厦,它和周边的建筑合在一起已经有100年的历史,它甚至锁定自己家族好几代人的前景。
从这个角度看,因为这种关系,参与方很舒心,也省心,因为他的生活质量有保障。这样的企业加入到市场,使我们的市场资源配置更加有声有色。101这个大厦如果是政府资源主导建设,我想估计没人敢签字。现在的情况是,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政府方面我觉得他想都想不到这样一个办法,也不可能把工程签下来,所以企业的参与对项目的建设至关重要。
在政策上,四中全会最基本的要求是全面法制化,在实际生活里面,推进PPP以法治保障契约的实行是根本,但是在商言商,企业家最担心的还是很 在政策上,四中全会最基本的要求是全面法制化,在实际生活里面,推进PPP以法治保障契约的实行是根本,但是在商言商,企业家最担心的还是很多情况下政府方面很强势,如果我加入进来以后出了问题,谁来保证我的权益,这一点在四中全会也有涉及。
PPP与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以宪行政”指导相呼应,是政府和非政府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形成一个合作契约,他们是以平等的民事主体的身份一起签字,然后按照共同的承诺来实现契约里所保证的风险承担,利益共享。法治环境的打造是PPP运行的一个最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