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模式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依托此积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双引擎”。但由于PPP模式架构比较复杂,且PPP项目周期较长所导致的不可预见因素较多,合同长期复杂,均对政府的综合能力素质提出了高要求,尤其是如何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并在与社会资本的谈判磋商中拥有相对平等的地位。
由于政府很难拥有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技能,如行业、财务、法律、金融、环境等多个方面,因此在PPP项目的准备、采购和管理过程中,专业的中介咨询机构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创造很多的价值。中介机构可按照市场规律和切实可行的运作实施程序,帮助政府在PPP项目中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政府在与社会资本谈判磋商中的专业能力。
财政部也在多个文件中提出,要积极引进专业中介提供技术服务,以完善项目设计、优化项目方案。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由于我国目前PPP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且PPP项目的井喷也导致了咨询服务需求的激增,使得目前国内市场PPP项目的咨询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出现了咨询机构设计出“伪PPP项目”,对我国PPP事业的良性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为提高中介咨询机构的服务质量,敦促其优化PPP项目的设计方案,笔者认为有六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PPP模式对于化解政府债务压力、缓解地方政府的投融资缺口诚然具有积极影响,但更重要的是,PPP是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地方政府应避免单纯为了解决资金压力而引进PPP,要在源头上把握PPP咨询服务的总体目标,要求中介机构提供全面综合的PPP设计方案,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相对竞争优势以有效分配风险,实现PPP模式的“物有所值”。基于此,在项目前期开发设计中,应让中介机构充分参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划、交易开发、管理和决策流程,使其在宏观层面更好地把握项目,确保PPP项目方案科学合理。
第二,中介咨询机构专业能力再强,也只是作为政府的PPP项目顾问,无论是在项目前期的咨询、采购、项目设计方案质量把关、与社会资本磋商谈判、合同签署,还是项目执行中的行政监管、绩效评价以及项目执行后期的移交等过程中,均需要政府发挥独立作用,因此也就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总体掌控咨询机构的服务质量,并在与社会资本的谈判磋商过程中处于相对较平等的地位。
第三,应着重加强咨询服务的质量考核。对咨询机构完成的每一项目进行质量评价考核,一方面是对PPP项目前期的技术力量投入、技术准备和现场踏勘、评审会议、技术管理与复核、成果文件编制质量、工作能效等方面进行考评;另一方面,结合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绩效评价,对咨询机构提供的项目方案进行跟踪评估,如因方案设计明显不合理而导致政府财政补贴、风险支出增加等情况的,应及时将咨询机构和相关情况予以公布,并逐步形成全国的咨询机构“黑名单”。特别是对于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不符合要求的包装成PPP项目的咨询机构,更是应严格限制其市场准入。
第四,政府应确保咨询服务采购的公平有效。选择咨询机构的过程应确保有实力的咨询机构能充分参与竞争,机会均等、待遇平等。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优质的中介咨询服务对于优化项目设计的积极意义,可根据项目规模和负责程度,合理安排项目开发咨询费用。对于长达二三十年的PPP项目而言,合理、有效的前期设计所带来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的降低将有效弥补咨询费用。
第五,应充分认识到咨询专家和项目经理在咨询中的重要作用。对于PPP模式刚刚起步的国家而言,强有力的项目经理有助于政府和咨询团队之间的沟通协调,以及对项目设计方案的质量把控。
第六,应不断培育壮大我国的PPP咨询机构。一方面引入足够充分的市场参与者,同时,还应逐步鼓励形成具有权威性的标杆机构,发挥其在PPP咨询市场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纪鑫华/作者单位:上海市财政局)